簽証申請受理標準時間表
以下是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受理各種簽証的標準時間.
1.非移民申請
適用於非移民的簽證、許可和特許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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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型 |
標準受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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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簽證(親自遞交的旅遊簽證申請) |
接受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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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簽證(郵寄的旅遊簽證申請) |
接受申請後的3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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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訪問/代表團 |
接受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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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境簽證 |
接受申請後的2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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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簽證 |
接受申請後的 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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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作簽證 |
接受申請後的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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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加證 |
接受申請後的兩周 |
2.移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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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階段 |
標準受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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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請的通知 |
收到完整的申請後的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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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如果需要) |
時間不等——請看下列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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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申請進展 |
收到查詢後的40個工作日 |
3.有關說明
(1)
申請類型不同, 受理時間也不同
(2)
下面所列的現行受理時間指從遞交申請之日起到面談之日的時間
(3)
這些時間不適用於材料遞交不全或申請人因犯罪或身體原因不被獲准進入加拿大的情況
(4)
被擔保人是父母或未婚夫(妻)的家庭類移民申請人, 在遞交申請約150天後可以收到申請建檔通知書
(5)
家庭團聚類移民(因所擔保的親屬關係不同而異)
配偶或19周歲以下的孩子: 6個月 (如超過6個月還沒有收到面談時間, 可給使館發傳真, 注明全名、出生日期和檔案號碼, 40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進展)
其他家庭團聚類申請人:
12—14個月 (如需面談,
父母或其他家庭團聚類申請人的受理時間通常長些)
(6) 獨立移民申請: 40個月
•大使館正爲2000年1月1日前遞交的申請安排面談,
這些申請是:
a)以前沒有安排過的; 或者
b)不需要進行雅思(IELTS)考試的; 或者
c)已通知使館申請人不想參加雅思考試的
•如申請在2001年4月前交到使館, 而還沒有收到過面談時間通知,
沒有收到過雅思考試通知, 或從未錯過以前安排的面談, 可發傳真告知使館獨立移民組負責人. 在傳真上注明姓名和出生日期; 檔案號; 中文和拼音寫明的地址和郵遞區號; 電話號; 傳真號(如希望傳真回復); 如有移民代理,
提供他們的具體情況: 名稱、辦公地點、傳真號碼以及最近簽署的書面授權聲明同意指定的代理人透露個人資訊.
•使館對傳真的標準回復時間是從收到傳真起的 40 個工作日. (每天收到400多份傳真)
•申請獨立移民的,
並且認爲需要與簽證官面談才能判斷是否符合選拔標準, 預計會在22到26個月後進行; 如果願意被列入隨時準備面談的候補名單,
則可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參加面談.
(7)
商業移民申請: 40個月
在2000年4月前遞交的申請, 如還沒有收到面談信,
可發傳真告知, 注明全名、出生日期和檔案號, 在40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