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LTS考試和評分結構
一.考試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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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 |
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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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聽力 |
30分鐘 |
聽錄音並回答40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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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閱讀 |
60分鐘 |
根據3篇英語文章回答40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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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寫作 |
60分鐘 |
寫兩篇英語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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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語 |
15分鐘 |
與IELTS外國考官進行交談 |
考試全程時間2小時55分鐘(包括聽力的10分鐘填寫答案紙)
聽力﹑閱讀﹑寫作測試在上午進行,
口語測試在下午或第二天進行. 四項考試須全部參加. 閱讀與寫作有“A:學術類”(適合高校課程)和“G:一般培訓類”(適合應用培訓﹑移民或其他考生)
兩種類型, 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IELTS 考試的聽力成績將不單獨計入移民英文考核成績之中.
1.聽力部分
通常4段語音(獨白部分及2人或多人對話). 共38-42小題作答, 只聽一次語音,
不重復. 所以千萬別等待語音結束才作答, 應邊聽邊答. 在會話進行中, 邊聽邊記錄聽到的重點答案,
記在問卷上以免忘記或漏掉答案, 會話結束後利用額外10分鐘再騰寫在答案紙上.
會話前二段以一般生活及社會狀態﹑人際關係不同情景類比爲主; 後二段則以教育性﹑學術性﹑世界性主題探討﹑對答(敍述)爲主, 都是實際性﹑常識性的.
2.閱讀部分
以"三大段"文章爲基本結構, 大約1500-3000字之間,
內容多樣, 可能有圖表﹑表格出現, 答題方式也有多種, 約38-42題.
General Training類著重於社會﹑語言﹑工作訓練主題.
3.寫作部分
G類的Task1寫一封信來回答考題中所給予的類比狀況或問題, Task 2就考題主題, 用250字詳加發表意見,
通常考生被要求用幾種方式之一來架構解決問題﹑表達自己的意見﹑支援或爭辯考題所給予的訊息.
4.口語部分
10-15分鐘的考生與主考官一對一談話. 對談主題口語化﹑生活化,
輕鬆但有一定程式. 對談大致上分4小段:
第一段: 會面, 寒暄一番(約1-2分鐘)
第二段: 主考官鼓勵(引導)考生多談談一般話題(生活作息﹑文化習慣﹑個人興趣等)
(約3-4分鐘)
第三段: 主考官抽出一張角色扮演卡(Cue
card), 卡上寫明一個類比事件﹑環境或狀況, 由考生向主考官依卡提出各種問題(約3-4分鐘). 提出的問題須與卡上的主題相關, 可自由發揮
第四段: 主考官以得知考生個人有關未來展望(G類)爲主.
(約3-4分鐘).段對答內容, 較多元化和深度化.
二.評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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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考試綜合得分 |
各項最高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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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讀 |
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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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分 流利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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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9 分 良好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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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
分 有困難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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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4分 不懂 |
0 |
0 |
0 |
每一項測驗得分是由1分(最低分)到9分(專家分), 總評分是按四個單項得分平均計算的.
IELTS成績與評分標準
9分: 成績極佳, 能將英語運用自如,
精確﹑流利並能完全理解.
8分: 非常良好, 能將英語運用自如,
偶爾有不連接的錯誤和不恰當, 在不熟悉狀況下可能出現誤解, 可將複雜細節的爭論掌握的相當好.
7分: 良好, 有能力運用英語,
雖然在某些情況發生不準確﹑不適當和誤解,大致可將複雜的英語掌握得不錯,
也理解其全部內容.
6分: 及格, 大致能有效的運用英語,
雖有不準確﹑不適當和誤解發生, 能使用並理解相當複雜的英語, 特別是在熟悉的情況時.
5分: 適當及格,可部分運用英語,
在大多數情況下可應付全部的意思, 雖可能犯下許多錯誤, 在本身領域內可掌握基本的溝通.(加拿大移民分數線)
4分: 水平有限, 只限在熟悉狀況下有基本的理解力,
在理解與表達上常發生問題, 無法使用複雜英語.
3分: 水平極有限, 在極熟悉的情況下,
只能進行一般的溝通理解.
2分: 只偶爾使用英語, 除非在熟悉的情況,
使用單詞和簡短的短句表達最基本的資訊, 在說寫方面有重大的障礙.
1分: 不能通過, 可能只能說幾個單詞,
無法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