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LTS考試和評分結構

.考試結構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考試形式

1.聽力

30分鐘

聽錄音並回答40個問題

2.閱讀

60分鐘

根據3篇英語文章回答40個問題

3.寫作

60分鐘

寫兩篇英語短文

4.口語

15分鐘

IELTS外國考官進行交談

考試全程時間2小時55分鐘(包括聽力的10分鐘填寫答案紙)

 

    聽力﹑閱讀﹑寫作測試在上午進行, 口語測試在下午或第二天進行. 四項考試須全部參加. 閱讀與寫作有A:學術類(適合高校課程)G:一般培訓類(適合應用培訓﹑移民或其他考生) 兩種類型, 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 IELTS 考試的聽力成績將不單獨計入移民英文考核成績之中.

1.聽力部分

通常4段語音(獨白部分及2人或多人對話). 3842小題作答, 只聽一次語音, 不重復. 所以千萬別等待語音結束才作答, 應邊聽邊答. 在會話進行中, 邊聽邊記錄聽到的重點答案, 記在問卷上以免忘記或漏掉答案, 會話結束後利用額外10分鐘再騰寫在答案紙上.

會話前二段以一般生活及社會狀態﹑人際關係不同情景類比爲主; 後二段則以教育性﹑學術性﹑世界性主題探討﹑對答(敍述)爲主, 都是實際性﹑常識性的.

2.閱讀部分

"三大段"文章爲基本結構, 大約1500-3000字之間, 內容多樣, 可能有圖表﹑表格出現, 答題方式也有多種, 38-42. General Training類著重於社會﹑語言﹑工作訓練主題.

3.寫作部分

G類的Task1寫一封信來回答考題中所給予的類比狀況或問題, Task 2就考題主題, 250字詳加發表意見, 通常考生被要求用幾種方式之一來架構解決問題﹑表達自己的意見﹑支援或爭辯考題所給予的訊息.

4.口語部分

1015分鐘的考生與主考官一對一談話. 對談主題口語化﹑生活化, 輕鬆但有一定程式. 對談大致上分4小段:

第一段: 會面, 寒暄一番(12分鐘)

第二段: 主考官鼓勵(引導)考生多談談一般話題(生活作息﹑文化習慣﹑個人興趣等) (34分鐘)

第三段: 主考官抽出一張角色扮演卡(Cue card), 卡上寫明一個類比事件﹑環境或狀況, 由考生向主考官依卡提出各種問題(34分鐘). 提出的問題須與卡上的主題相關, 可自由發揮
  第四段: 主考官以得知考生個人有關未來展望(G)爲主. (34分鐘).段對答內容, 較多元化和深度化.

 

.評分結構

雅思考試綜合得分

各項最高得分

79         流利

3

3

3

5 6.9      良好

2

2

2

4.04.9    有困難

0

0

0

不到4      不懂

0

0

0

 

    每一項測驗得分是由1(最低分)9(專家分), 總評分是按四個單項得分平均計算的.

IELTS成績與評分標準

9: 成績極佳, 能將英語運用自如, 精確﹑流利並能完全理解.

8: 非常良好, 能將英語運用自如, 偶爾有不連接的錯誤和不恰當, 在不熟悉狀況下可能出現誤解, 可將複雜細節的爭論掌握的相當好.

7: 良好, 有能力運用英語, 雖然在某些情況發生不準確﹑不適當和誤解,大致可將複雜的英語掌握得不錯, 也理解其全部內容.

6: 及格, 大致能有效的運用英語, 雖有不準確﹑不適當和誤解發生, 能使用並理解相當複雜的英語, 特別是在熟悉的情況時.

5: 適當及格,可部分運用英語, 在大多數情況下可應付全部的意思, 雖可能犯下許多錯誤, 在本身領域內可掌握基本的溝通.(加拿大移民分數線)

4: 水平有限, 只限在熟悉狀況下有基本的理解力, 在理解與表達上常發生問題, 無法使用複雜英語.

3: 水平極有限, 在極熟悉的情況下, 只能進行一般的溝通理解.

2: 只偶爾使用英語, 除非在熟悉的情況, 使用單詞和簡短的短句表達最基本的資訊, 在說寫方面有重大的障礙.

1: 不能通過, 可能只能說幾個單詞, 無法溝通.